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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日,在第十七届中国钢铁产业链市场峰会暨兰格钢铁网2021年会上,中国废钢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冯鹤林就“推进废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,促进一体化发展构建产业新格局”发表了精彩演讲。 冯鹤林提到,用废钢炼钢与用铁矿石炼钢相比具有显著的环境效应,用废钢铁炼1吨钢,可减少1.6吨碳排放,节约350kg标准煤,同时也可以减少86%的废气和76%的废水、92%固体废物的排放。废钢铁与废铜、废铝、废塑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不同,不会随着循环次数的增加而降低理化性能指标,降低产品质量。 今年1-10月份,全国废钢消耗总量19125万吨,同比增加1442万吨,增幅8.2%;废钢比21.81%,同比增加1.57个百分点;电炉钢比10.9%,同比增加1.01个百分点。 据废钢应用协会统计预测,2020年废钢资源量2.6亿吨,到2025年废钢资源总量可以达到3-3.2亿吨,到2030年,废钢资源量到3.5-3.8亿吨。可以看出,每年废钢资源量增长1000-1500万吨,将对铁矿石用量带来极大影响。今年废钢资源量预计在2.7-2.8亿吨。 对于废钢铁市场热点话题,冯鹤林表示,一是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问题,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至今,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告企业共八批478家,加工废钢能力约1.3亿吨,占社会回收废钢资源的50%左右,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了工业化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。目前第九批113家工信部准入企业公示期已结束,等待工信部正式公告。 二是关于再生钢铁原料进口,在钢协努力推动下,去年标准已制定好,今年1月1号开始执行,但是,1-10月份仅进口50万吨废钢,主要原因一个是国外的资源涨价,另一方面我们有13%的进口增值税,最关键的是废钢技术条件、标准定的很高,而且进来这么多,很多企业抱着尝试的态度,当时点对点的进口,这是进口竞争少的重要原因。 另外,废钢产业发展上也存在一些问题:第一,财税【2015】78号文件对废钢铁准入企业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没有完全兑现,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。前八批478家准入企业只有约215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。第二,废旧商品交易进项税发票问题。从2016年6月开始,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对部分省市废旧商品异地开票问题例行检查,到现在也没有准确的结论意见。目前进项票问题始终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,企业税收风险依然存在,开票难已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交易。第三,地方性税收政策带来的“税收洼地”导致行业内票货分离的现象严重,不利于行业发展。所谓“税收洼地”是指国家与省市分成后留存的50%增值税,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返还和优惠奖补等形式补贴给企业,返还比例大多在地方留存的90%左右,导致该区域内的企业增值税实际缴纳票点很低,甚至有个别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企业就趁机挤压市场、抢占资源,给合法经营的企业及行业造成很大困扰。以此地方性政策导致其他省份及地区税种流失、货票分离和异地开票现象频繁出现,甚至出现注册后一次性使用的倒票公司,给行业带来了极大隐患。 对于废钢铁产业规划前景,冯鹤林认为,随着全国各地碳排放系统建设和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出台,都为钢铁企业多使废钢、少使铁矿石创造条件,都会助力废钢铁产业的发展。 冯鹤林表示,我国废钢铁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,未来将是以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及大型废钢铁企业为引领,运用区块链和废钢铁场地运营管理系统项目、废钢智能化自动检验系统、装备高效节能环保的废钢铁加工装备,推进降低企业税负,平抑“税收洼地”的影响,坚持标准引领,加强规范管理,建立有序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,不断提高炼钢废钢比,到“十四五”末全国炼钢废钢比达到30%以上,把废钢铁产业真正打造成产业化、产品化、区域化、规模化的工业化体系,为我国钢铁工业超低排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开创新的格局,做出新的贡献。 |